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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交通部在武汉市召开的全国2004年春节道路旅客运输预测分析协调暨运管局(处)长座谈会上对2004年进出广东春运作出较大调整。
据介绍,新政策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资质要求,明确三级及以上企业或具有25辆车以上规模的旅游企业可从事省际春运,非营运车不得从事省际春运。并在取消春运证数量和地域限制的同时,对春运证实行一车一证管理,定车号运行;在运力不足的情况下,经客源地运管部门同意,可异地包车和加班。
另外,新政策强化了省际包车的安全管理,明确承运企业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求进入广东包车的企业应在广东设置至少一个包车安全管理点或委托广东的企业承担安全管理。其职责是落实车辆发车前的安全例检、防非措施的落实、保障驾驶员作息时间等。 (信息时报记者/幸琦昕见习记者许力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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