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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所有楼盘应收缴的专项维修基金应该有数十亿元,但实际筹集的还不足3亿元,而且,在指定存进专项维修基金的农行北秀支行还不足1亿元。而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仅翠湖山庄就被开发商属下的恒和物业管理公司挪用了544万元专项维修基金。对此,广州市政协委员吴名高建议,广州应制定并完善相应的地方法规,保护业主的权益。
吴委员说,“按道理,专项维修基金是由业主交纳的,这笔钱该如何使用,业主应该心里有底。可上面的数字已经表明,专项维修基金是在政府和业主的眼皮底下被开发商或者物业管理公司挪用了。”业主委员会应从专项维修基金交纳起就有权参与决策使用并进行有效的监管。
吴委员介绍说,国家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但目前广州的物业管理公司有795家,而业主委员会却只有398个,且有相当部分是由开发商控制的。
吴名高说,目前广州有关通知明确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原物业管理公司如逾期不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有关资料,业主委员会可以报告区国土房管局,由区国土房管局责成其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的,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同时业主委员会应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此,吴名高委员认为该规定的可操作性不强,理由是走司法程序至少一年时间,而在这一年里,业主的日子会不好过。
吴委员还说:“小区保安拿的工资,是由业主交纳的物业管理费出资的。但是,一旦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发生矛盾,保安却都站在了物业管理公司方面,甚至还对业主大打出手。”吴委员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保安受聘于物业管理公司,而业主委员会对保安的行为没有监管权。(广州日报 记者刘志华、周祚、何涛、孙剑、陈海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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