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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湛江讯 (记者关家玉通讯员曾培荣)昨天上午,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前不久发生在廉江的重大绑架撕票和故意杀人未遂案,并于当日下午作出一审判决:三名被告人李太权、缪永市、梁永才,因无视国家法律,共同合谋、精心策划持枪绑架在校学生勒索巨款,当场开枪杀死人质后,又开枪射杀被害人的亲属及两名办案民警,分别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据公诉机关指控称,经审理查明:今年11月初,被告人李太权纠集梁、缪到廉城镇裕×阁旅社301房密谋绑架电器老板罗某勒索钱财。
在连续好几天的踩点、跟踪、守候过程中,三名被告人发现被害人罗×群(罗某的侄子)经常从罗某家进出,误以为是罗的儿子,于是决定对其实施绑架作为人质。
11月12日早晨6时50分,当罗×群骑自行车上学时,梁、缪即拦住去路,以罗×群偷自行车为由,强行将罗挟持上小汽车,并用纤维袋套住其头部,将罗×群绑架到廉江石城镇木山村瓦窑岭的树林内关押。
当晚,被告人梁永才即打电话向罗×群的父亲勒索赎金200万元。最后双方约定赎金为60万元,并定于当晚11时在廉江市郊的石城镇高街桥桥头处交赎。
狠心撕票连开七枪拒捕
12日晚11时许,梁、缪开辆摩托车将人质罗×群押到高街桥。李持一猎枪在桥南侧的树林里看守罗×群,梁、缪则各持一支五连发猎枪在桥北侧负责收取赎金。
不久,罗父等人来到高街桥北侧准备交赎金,此时,在高街桥南侧的李太权见到桥头南边有人走动,怀疑是公安人员,遂对准罗×群背部开了一枪,当场将人质杀害。
梁永才、缪永市听到李太权开枪的枪声后,也疯狂地一齐端枪向罗父和办案民警连开7枪,企图杀人拒捕,致罗父和办案民警林某、关某负伤。
杀人作案后,三被告人迅速潜逃到缪永市家躲藏。11月13日中午,当地警方出动了大批干警对三名被告人躲藏的地点实施重重包围,一举将三人抓获归案。缴获丢在缪家一口水井里的作案工具:三支猎枪和一支改装发令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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