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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李婧)对于市教育局提出的“设立学生卫生服务代收费”的问题,记者昨日从广州市物价局获悉,经研究并请示省物价局,预防接种疫苗的学生卫生服务代收费不实行“一刀切”,其中,非财政拨款的接种费必须有具体收费方案并报物价部门审批,同时,非必须的疫苗接种由学生自愿参加,学校不能以盈利为目的收费。
接种收费前学校要公示
对于不“一刀切”,市物价局表示,主要是鉴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预防接种的对象分不同的年龄阶段,各时期流行性疾病的发生情况存在较大差异,为此,不宜实行“一刀切”办法。
而接种费等卫生费到底如何收?广州市物价局明确了三种情况。第一,凡国务院、省和市政府规定对在校青少年学生必须实行防疫接种有关疫苗并由财政拨付经费的,不得向学生收取费用。第二,国务院、省和市政府规定必须接种有关疫苗且财政不拨付经费的,防疫接种疫苗收费标准由市教育局提出具体方案,由市物价局核批,学校通过收费公示后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
中小学生体检收费每学期6元
第三,由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对青少年学生实行防疫接种疫苗的,采取学生自愿参加,学校按照不盈利原则代收代支,通过收费公示后向学生家长收取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收费。
此外,对城镇中小学学生的体检收费,执行省物价局粤价〔2003〕256号文件的规定,按每生每学期6元的标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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