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3.15专题
[栏目公告]市长接访日,请在此提出住房方面的问题
作者:admin 时间:2008-06-23 16:43:49
本月26号为市长、区长、局长公开接访日。届时,市、区、街三级领导将进行首次大联动公开接访,直接与群众面对面,广泛听取民声,排解民忧。

如果您有房产证办理、公房置换、经租房等住房方面的问题,请在此跟贴提出。大洋帮帮你栏目会将您的问题进行整理,提交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并为您密切关注后续跟进措施。
网友回复
作者:李生 时间:2008-06-24 10:59:09
尊敬的罗区长您好:
我是咱南沙街富佳花园的住户,我反映的问题是,我们在这里住了10多年了,为什么一直用的是临时用电那?找了开发商都是你推我推的,别人是0.61元我们却叫0.91,麻烦你给予帮忙解决。谢了!!!
作者:李明洪 时间:2008-06-24 16:49:08
我是省属科研单位的职工,80年代参加工作。我的问题是:
1、目前广州市对存量公房有何新政策?象我们没有参加福利分房且暂租住单位公房的这些人能否购买存量公房?
2、听说机关事业单位在着手办理此事,还听说我们单位不属于此类编制不能纳入此等范围。有这会事吗?
作者:下田巷拆迁户 时间:2008-06-26 00:41:00
尊敬的广州市党政各级领导:
您们好!我们是广州市江南大道中紫来大街下田巷10号大楼的拆迁户,25年前被迫迁入居住这座经房管部门鉴定为不符合安全居住而未取得房屋质量合格证书的,危机四伏的“脱皮楼”。

1982年间,广东省供销社要在同福东路建一座贸易中心大楼,征用莲塘大街,协德里、埔云坊及周边地带,居民的住房性质有公房户也有私有户房屋。当时广东省供销社利用各种恶劣的施压,欺骗的手段,对我们实施迫迁,并声明不得回迁,不得购买,不发还产权等恶劣行径,强迫与我们签订永久安置居住的协议书。对私房业主则只发还住房残值费,地产权未作任何补偿。入住该大楼后,所有住户必须按月缴交房租,而广东省供销社只凭三联根作为收取房租的依据。

房改政策是党和政府关心老百姓利益,关注民生的具体表现,而省供销社不贯彻广州市政府房改政策、不顾及群众的利益,把我们33户拆迁安置住户推出了应享受房改政策的大门之外,把在房改时与我们住户办理了分割手续的房产证有意拖延到过了房改的“尾班车”,三年以后便以半明半暗的手法把我们现居住的房子变为二手商品房向我们销售。该单位严重违反了房改政策,把我们可以享受房改的应得权益完全侵占了。

广东省供销社欠了农业银行的巨款,两单位的经济纠纷祸及了我们无辜的住户,使我们成了替罪羊。2001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2006年7月13日依法查封供销社物业,同年12月31日发出公告对下田巷10号大楼33户享有永久居住权利的住户的住房进行查封、评估、拍卖、变卖。从2001年至2006年12月31日这期间从未有相关人员到来调查,了解就马上出公告进行查封、评估、拍卖、变卖。本来我们33户人家可以凭借房改的东风使自己获得二片瓦遮挡风雨,但被省供销社耍了手段而剥夺了,到后来省供销社出售二手商品房时,我等草根阶层考虑再三,四方筹钱时却又被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代农行讨债而把我们的住房查封、评估、拍卖、变卖,使我们的利益再一次受到损害!

按理我们是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无奈我们所有的受害拆迁安置户都是些国家退休干部,退休工人、下岗人员,低收入者和待业者,我们无能力交付高昂的律师费和诉讼费去打官司。

因此请求广州市党政各级领导能以贯彻中共“十七大”提出和谐社会,以人为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居有其屋的民生工程的精神,构建和谐社会,请广州市党政各级领导体察民情给我们一个安乐的家园。
谢谢!
下田巷十号大楼全体住户给广州市党政各级领导的信:(各住户签名)
2008年6月25日
相关图片:
图片说明:脱皮楼
作者:mm 时间:2008-07-01 16:08:26
无家可归真的很惨!!这栋楼很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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