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3.15专题
[市长接访]请在此提出村集体资产管理等问题
作者:admin 时间:2008-06-23 17:44:46
本月26号为市长、区长、局长公开接访日。届时,市、区、街三级领导将进行首次大联动公开接访,直接与群众面对面,广泛听取民声,排解民忧。

如果您有村集体资产管理、股份分红,包括外嫁女权益保障等问题,请在此跟贴提出。大洋帮帮你栏目会将您的问题进行整理,提交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并为您密切关注后续跟进措施。

网友回复
作者:叶 时间:2008-08-19 17:30:41
市长你好!
我是新塘外嫁女,2002年结婚,户口没迁出,在此期间村里征地几次,但是本人跟儿子却一分钱都没拿过,我也见过200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我还保存了广州日报的原件。条列既然实施了,但是下级村干部为什么不执行,难道他们有权利剥削我们应得的利益吗,请市长帮忙解决我的问题,还我公道,衷心感谢!!
作者:邓小姐 时间:2008-08-23 21:23:15
尊敬的张市长:
您好!
我是一位外嫁女,户口是土生土长的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其实,我很愿意接受国家推行的“优生优育”政策,,所以生了儿子后我

就马上办了独生子女“光荣证”,但现儿子已5岁,却未领过一分钱,我多次向本村的妇女主任及镇政府的妇女联反映,得到回复是“本村

的外嫁女不能享受这项奖励”。既然不享受,那我想退“光荣证”,然后再生一个算了,但是我又不想违反国规呀!
另外,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自编的“村规民约”规定:凡是外嫁女不能享受本村的权益,例如:组织收益分配、股权分配、土地征收

或征用补偿、宅基地使用以及独生子女费等。为此,我曾拿着有关的法制明文(2007年5月29日广州日报A2版报道关于“广东修法保护妇女

权益,对于履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义务的农村妇女”,及网上搜索“妇女保护法条例”等)到村委和雅瑶镇政府申请权益,他们不但不受

理,反而让我迁户。
一直以来,我们都是租屋渡日,夫妻工资合计仅够房租和儿子读幼儿园费的日常开支。万一一方或双方失业,我们就难渡艰日,无法

支付租屋等。
希望市长大人听取民意,了解民意,为民排忧解难!恳请市长大人整治及修改广州市花都区雅瑶镇的村规民约,感激不尽!下跪求救



祝:
市长大人万事如意!
永远是市民心目中的好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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